發布時間:2022-09-22
瀏覽次數:168
一、滅火器的四種基本方法是隔離法,窒息法,冷卻法和抑制法。具體選擇哪種方法根據事發時,實際火勢情況決定。滅火器四種基本方法,操作步驟如下所示。
1、 隔離法:將著火的地方或物體與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開,燃燒就會因缺少可燃物質而停止。實際運用時,如將可靠近火源的可燃、易燃和助燃的物品搬走;把著火的物體移到安全的地方;關閉可燃氣體、液體管道的閥門,減少和終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域等。
2、 窒息法: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域或用不燃燒的物質沖淡空氣,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。實際應用是時,如用石棉毯、濕麻袋、黃沙、滅火器等不燃燒或難燃燒物質覆蓋在物體上;封閉起火的船艙、建筑的門窗、孔洞等和設備容器的頂蓋,窒息燃燒源。
3、 冷卻法。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;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。當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該物的燃點以下,燃燒就停止了?;蛘邔缁饎﹪姙⒌交鹪锤浇目扇嘉锷希乐馆椛錈嵊绊懚鸹?。
4、 化學抑制滅火法: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使之參與燃燒的化學反應,從而使燃燒停止。采用這種滅火方法所使用的滅火劑有乘龍牌高效水系滅火器等。
二、關于滅火器四種基本方法的個人建議
一旦遭遇火災情況,應當及時撥打火災報警電話。在消防員到達現場之前,可以先自行使用滅火器對起火點進行撲滅。我個人建議平時要多參與與消防有關的演習,通過網絡平臺了解各種化學用品的起火原因,以及發生火災時有效的應對方法。同時要提前準備好符合行業標準的滅火器,并且區分擺放好可燃物與非可燃物,不可以堵塞走火通道。一旦發現火情后,要及時發出警報,并及時通知他人給逃生預留足夠的時間。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:消防設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、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、器材的;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。